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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通告!阳谷1公职人员被确诊,致使28人集中隔离、百余人居家隔离!

    信息发布者:穆庄村网通
    2020-02-14 12:12:24    来源:阳谷发布   转载

    警示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湖北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我县于1月24日发布了《防治新冠肺炎倡议书》,倡导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少出门、少聚会、少串门,1月31日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全面管控人员流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对非必要外出实行严控,严禁聚集聚会聚餐,严禁聚集打牌、打麻将、饮酒等。这段时间,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遵守,但极个别人员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特别是我县确诊病例辛某某(31岁),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视生命安全如儿戏,置防控大局而不顾,无视纪律,无视法规,随意外出,多次聚餐,致使28人集中隔离、百余人居家隔离。这种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给疫情防控带来压力,还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我们将对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训诫、行政强制、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面前,人人有责。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居民,都要负起应负的责任,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少出门、不聚会,不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各餐饮单位及其他暂行关闭的人员聚集场所,严禁擅自营业。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协同发力,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阳谷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确诊病例辛某某(31岁)
      活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月12日,聊城市卫健委公布阳谷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辛某某,男,31岁,县市政中心职工,家居阳谷县运河东路原工商局家属院,系2月9日确诊患者辛某某之子。目前,患者正在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8名。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根据流调情况,现将辛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 20日9时50分至10时27分,在金河路鑫顺鑫洗车店洗车。
      1月20日11时28分,在利客来超市北门口停留约5分钟。
      1月21日17时38分,在神圣山羊(利客来店)买饭(打包回家),逗留约3分钟,随后去旁边张氏煎饼买煎饼,逗留约3分钟。
      1月22日19时34分至20时07分,在利客来超市购物。
      1月22日20时左右,在盛世名门对面中石化加油。
      1月23日8时至9时05分,在老三中路口往北路东首艺理发店理发。
      1月23日19时至22时左右,在巴奴火锅就餐。
      1月24日9时50分左右,在阿城镇朱楼村,逗留约20分钟。
      1月24日10时左右,在新世纪广场北密林时光购买火腿,逗留约10分钟。
      1月24日11时左右,在同仁堂药店买药,逗留约5分钟。
      1月26日9时48分,在利客来超市负一楼买煎饼,逗留约20分钟。
      1月27日17时左右,在肯德基买薯条,逗留约10分钟。
      1月28日17时左右,在同仁堂药店附近诊所买药,逗留约10分钟。
      1月28日晚上6时40分至7时10分左右,在天源羊肉馆(新世纪家园对过)就餐。
      1月29日10时至12时左右,在利客来超市购物,在蔬菜区逗留约1小时。
      1月29日12时左右,在喜来乐大药店买药,逗留约10分钟。
      1月30日15时50分,在县电影院对面一炸鸡店买鸡排,逗留约5分钟。
      1月31日16时51分,在利客来超市购物,主要在蔬菜区。
      2月4日15时40分至16时20分左右,在利客来超市购物。
      2月5日9时左右,陪其父到县妇幼保健院,逗留约20分钟。
      2月6日13时30分左右,在南街市场买烤鸭,王贺炖鱼买熟食,逗留约5分钟。
      2月8日16时23分,在利客来超市购物,逗留约1小时。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地村委会(社区)或单位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外出就诊全程须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0635-7131800。
      广大居民朋友,疫情面前,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和他人,请做好居家防控,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务必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每一位阳谷人都是战斗员。有了您的理解支持和全力配合,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特此公告
      阳谷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来源:阳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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