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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清理整治

    信息发布者:穆庄村网通
    2020-01-07 17:25:48    来源:聊城晚报   转载

    要想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必须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为此,2019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孙光木提交了《关于防治污染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此,市生态环境局答复表示,去年对新发现的53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清理整治。
    孙光木在提案中建议,建立健全确保污染防治财政支出的制度。确保污染治理的财政支出中,污染治理的财政资金的增长速度要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要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环保经费增长机制。建立环保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对于加强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要逐渐增加治污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投资的重点放到大气污染的治理上来,打攻坚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大气质量得到提高。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聊城在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中,全市保留的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共有四台,全部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区域排放标准》规定的超低排放要求。建材、玻璃制品、岩棉、铸造等工业窑炉共78台,以及二段式煤气发生炉18台,全部达到排放标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共计24家钢管加工企业,全部将生产所用煤气发生炉改为用天然气。
    已实施的《聊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规定: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厂全部关停整合。
    强化小型工业企业的分类治理,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对新发现的53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清理整治。全市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累计达到8527家,清单中取缔3238家,整改提升类5289家。从严把好建设项目特别是耗煤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口。对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指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严防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对涉及新建燃煤小锅炉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发改、环保、质监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审批权限,出台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目录,市、县环保部门没有审批燃煤机组项目的权限。
    根据《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中错峰生产和各应急响应级别下减排措施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中工业源参与市控企业共982家,扬尘源中参与市控工地共271处。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对各类突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 内容来自今日头条#企业#聊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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