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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真格了!阳谷马路上乱发卡片、广告要被处罚!

    信息发布者:穆庄村网通
    2019-12-25 19:08:52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转载

    12月23日,《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广利通报了该法规制定的过程和主要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规范。

    据了解,《条例》对“公共场所吸烟”“乱发乱贴小广告”“高空抛物”、“居民停车”“噪声扰民”等进行了重点规范。做出了“不在封闭、半封闭或者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和人行道、公益广告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不在道路、交通路口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撒物品”“停放车辆或者放置其他物品时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通道”“有序停放车辆,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堵塞他人车库门,不占用他人停车位”“组织广场舞、文艺汇演、露天表演等文体娱乐活动和营销宣传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文明健身,不进行甩鞭、抽陀螺等妨碍他人的危险性健身活动”等规定。

    同时,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条例》第四十二条设置了转致规定。重点对“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在城区道路、交通路口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撒物品”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记者查询发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城区道路、交通路口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为保护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举报人,《条例》还明确了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法律责任。《条例》还明确了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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